达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达州市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(男性68名、女性12名)。
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岗位要求
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需参加24小时治安巡逻、轮值、备勤,且需协助处置突发案事件等,有一定的职业岗位风险。
(二)基本条件
1.具有四川省达州市户籍(本人或直系亲属在达州主城区有房产的不受户籍限制)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3.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至高中(中专)以上文化程度;
4.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5.年龄在18—30周岁(1987年5月2日至2000年5月2日期间出生的),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;
6.男性身高在1.70米以上,女性身高在1.60米以上;男女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.6以上;
7.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,女性体重不低于45千克。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%,不低于标准体重15%(标准体重(千克)=[身高(厘米)-110]);
8.招聘后服从分配;
9.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。
(三)优先条件
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下列人员:
1.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、子女;
2.在职公安民警配偶;
3.退役士兵;
4.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;
5.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;
6.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。